进口合同(样式一)

时间:02-19 标签: 买卖合同

进口合同(样式一)

合同号码:____
  日期:____
  地点:____
  买方:____
  卖方:____
 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,由买方购进,卖方出售下列货物,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: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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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)货物名称、规格、生 │       │    │    │
  产国别、制造工厂、包装│  (2)数量  │(3)单价 │(4)总值 │(5)装运期限
  及唛头        │       │    │    │
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
 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│       │    │    │每月交货数量
  料标明炉号、毛重、净重│每项允许溢短装│    │    │必须一次交清
  、编号、尺码、目的口岸│  %     │    │    │,不得分批装
  ,并标明下列唛头   │       │    │    │运
             │   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contract number  │       │    │    │
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│   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port of destination │       │    │    │
             │       │    │   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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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6)装运口岸;
  (7)目的口岸;
  (8)付款条件: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,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。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第(9)条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。
  (9)单据: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,以便买方审核查对:
  a.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、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(始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,提单应注明“运费到付”或“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”字样;如本合同为c&f价格条件时,提单应注明“运费已付”字样)。
  b.发票:注明合同号、唛头、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;如果分批装运,须注明分批号。
  c.装箱单及/或重量单:注明合同号及唛头,并逐件列明毛重、净重和炉号。
  d.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/重量证明书。
 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炉号进行化学成分、机械性能及其它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。数量/重量证明书应按炉号列明重量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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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份   单证│ 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
  寄   数   │ a  │ b │ c │ d │ e │ f │  │  │
   送     │ 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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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送交议付银行 │ 3  │ 4 │ 3 │ 3 │ 1 │ 1 │  │  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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